各中小学:
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践行新时期雷锋精神,倡导社会文明风尚,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,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将在全区开展“学雷锋,我们在一起”志愿服务月活动。为进一步展示教育形象,现将教育系统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,请各校结合校情和德育实际适时开展相关活动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学雷锋,我们在一起
二、活动时间
2017年3月3日—4月5日
三、实施步骤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3月1日——3月31日)
通过学校网站、校讯通短信、电子显示屏、板报、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。
(二)组织开展阶段(3月3日——3月31日)
1、开展“展志愿风采 扬雷锋精神”活动。各学校(志愿服务组织)要积极开展主题团、队日活动,通过团课、队课、集体活动、情景剧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,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,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,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。
2、开展“温暖同行助成长”关爱留守儿童、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。各校要结合校情,针对留守儿童、农民工子女,围绕学业辅导、亲情陪伴、感受城市、自护教育、爱心捐赠等内容,开展“温暖同行助成长”关爱留守儿童、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。
3、开展“我献血 我快乐”无偿献血活动。各校可以以“我献血 我快乐”为主题,宣传和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(欲开展集中献血活动的单位可以与局团委联系)。
4、开展“雷锋进社区进村庄”活动。结合校情,可以开展雷锋进社区、进村庄、进车站等活动,也可以针对家长教育问题,开展家庭教育讲座。
5、开展“敬老、助残、环保”活动。结合校情可以开展走进社会福利机构和贫困家庭,通过“爱心接力”“一助一”“多助一”等形式,组织志愿者开展扶贫助困、陪伴护理、文艺演出、心理咨询、卫生清洁等服务;组织广大青少年志愿者广泛参与植绿护绿活动,开展清除城市垃圾、清除牛皮癣、促进垃圾分类及城市美化等志愿服务活动。
6、开展青年文明号专项活动。参与创建的组织可以结合创建情况开展专项活动。
(三)总结阶段(4月1日——4月5日)
各校组织的活动要及时通过校园网、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宣传,已在“江苏志愿”服务网站注册志愿组织的单位在活动前后要做好登记使用工作。
附件:赣榆区“学雷锋,我们在一起”志愿服务月活动宣传标语
二一七年三月二日
附件:
赣榆区“学雷锋,我们在一起”
志愿服务月活动宣传标语
1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构建和谐文明赣榆
2、学习雷锋 从我做起
3、学雷锋 树新风 争当文明使者
4、弘扬雷锋精神 志愿者与你同行
5、青春奉献正能量 志愿服务我先行
6、开展志愿服务 践行雷锋精神
7、奉献你我他 服务千万家
8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赣榆志愿者在行动
9、青春邀约微公益 志愿服务我先行
|